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为陕西省西安市火炬路3号楼10层C座博通股份公司会议室;网络投票系统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本次股东大会由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博通股份”)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萍主持。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萍出席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蔡启龙出席本次会议,财务总监韩崇华列席本次会议。
3、议案名称:审议《博通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和《博通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次股东大会共有7项议案,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第1、2、3、4、5、6项议案为需要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所审议的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同意的为审议通过;第7项议案为需要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所审议的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的为审议通过。
经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第1、2、3、4、5、6项议案已获得了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同意,审议通过;第7项议案已获得了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审议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