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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鱼体育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孙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方为孙提供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11-15 08:32:4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截止到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有效期内累计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1.2亿元(或等值外币,不含子公司对公司担保),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00.38%,公司及子公司担保合同余额为人民币13.10亿元(美元合同按照2022年11月14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美元对人民币7.0899元折算,不含子公司对公司担保),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4.13%。

  2、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风险。

  2022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银行授信申请并调整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合并范围内主体新增对全资孙公司联合创泰(深圳)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泰电子”、“借款人”)人民币5000万(或等值外币)的担保,调增后对创泰电子新增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担保、连带担保等,上述担保用于创泰电子向银行及其他主体等办理借款博鱼体育、银行承兑汇票、保理、票据贴现、信用证、抵押质押等业务。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5日、11月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银行授信申请并调整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6)、《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81)。

  2022年11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增信措施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接受关联方黄泽伟先生、彭红女士及其关联方为公司全 资子公司联合创泰科技有限公司、创泰电子、控股孙公司深圳市新联芯存储科技 有限公司新增不超过人民币18.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增信措施。详见公司11月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博鱼体育、《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增信措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5)。

  2022年11月14日,创泰电子收到与深圳市中小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中小贷公司”、“贷款人”)签署完毕的《借款合同》(合同编号:深中小贷(2022)年借字(0400)号, 以下简称“《主合同》”),深中小贷公司同意借款1500万元给创泰电子。

  同日,创泰电子收到与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担增信公司”)签署的《委托保证合同》(合同编号:深担增信(2022)年委保字(0400)号),深担增信公司同意为创泰电子上述借款提供担保。

  同日,公司收到公司、黄泽伟先生、彭红女士及创泰电子与深中小贷公司签署的《保证担保合同》(合同编号:深中小贷(2022)年借担字(0400-1)号,以下简称“《保证合同》”),公司为创泰电子上述借款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为15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黄泽伟先生和彭红女士为创泰电子上述借款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为15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签署的相关合同在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授权范围内。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社区高新南十道87、89、91号软件产业基地2栋C15层1503;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富康社区东环二路8号中执时代广场A座21层K室;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开展再担保业务;开展诉讼保全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博鱼体育、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投标担保;与担保业务有关的咨询业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及其他非融资担保业务。(以上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借款类担保业务、发行债券担保业务和其他融资担保业务。

  3、借款期限:约定借款期限为12个月,自2022年11月11日至2023 年11月11日止。

  (2)贷款利息从贷款入借款人账户之日起按实际放款额和实际占用天数计算,每月计息一次,计息日为每月的20日。日利率计算基数为一年360天,换算公式:日利率=年利率/360。

  本合同经各方有权签字人签字(或盖名章)盖章后生效(合同当事人为自然人的,签字后生效)。

  1、信贷事项: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1500万元用于经营周转,期限为12个月。

  3、费用的支付:受托人收取评审费和担保费。评审费一旦收取即不予退还。委托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二日内付清全部评审费人民币零元,并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二日内支付担保费人民币拾伍万元。

  3、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及逾期利息、服务费;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承担的违约金;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保全担保费、保险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4、保证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确定的借款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5、文本及生效:本合同经各方有权签字人签字(或盖名章)盖章后生效(合同当事人为自然人的,签字后生效)公司资讯。

  截止到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有效期内累计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1.2亿元(或等值外币,不含子公司对公司担保),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00.38%,公司及子公司担保合同余额为人民币13.10亿元(美元合同按照2022年11月14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美元对人民币7.0899元折算,不含子公司对公司担保),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4.14%。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逾期担保。

  截止到本公告日,黄泽伟先生、彭红女士累计为公司(含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合同余额为人民币9.37亿元(美元合同按照2022年11月14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美元对人民币7.0899元折算),公司(含子公司)不存在为黄泽伟先生、彭红女士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博鱼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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