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至或减少其在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原因造成。本报告书披露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黄永飞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联系电线、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顾萍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联系电线、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黄凯凯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联系电线博鱼体育、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黄培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联系电线、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秦伟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联系电线、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秦晶晶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联系电线、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顾春泉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明确的在未来12个月增减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计划,但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
若今后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于2015年7月9日至2015年10月2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持有公司5,766,525股股份,持股比例9.23%,成为公司5%以上的股东(具体详见公司于2016年1月15日公开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第三次补充更正稿)》)。
自2016年9月22日至2023年1月6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2,649,525股股份,累计减持4.24%,合计持股数量由5,766,525股减少至3,117,000股,持股比例由9.23%减少至4.99%,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具体如下:
(一)自2016年9月22日至2020年2月29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至4,868,222股,持股比例减少至7.79%。根据当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4修正)》,持股5%以上股东每增减5%或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时,需要进行信息披露,2016年9月22日至2020年2月29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减持情况未触发前述披露义务。
(二)自2020年3月1日至2022年8月23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623,874股股份,累计减持1%,合计持股数量由4,868,222股减少至4,244,348股,持股比例由7.79%减少至6.79%(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公开披露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三)自2022年8月24日至2022年11月14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623,800股股份,累计减持1%,合计持股数量由4,244,348股减少至3,620,548股,持股比例由6.79%减少至5.79%(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6日公开披露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四)自2022年11月15日至2023年1月6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503,548股股份,累计减持0.8%,合计持股数量由3,620,548股减少至3,117,000股,持股比例由5.79%减少至4.99%。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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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博通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股票交易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权益变动(2022年11月15日-2023年1月6日期间)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黄永飞及一致行动人顾萍、黄凯凯、黄培、秦晶晶、秦伟、顾春泉,合计持股数量由3,620,548股减少至3,117,000股,累计减持503,548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5.79%%减少至4.99%,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2016年9月22日至2023年1月6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黄永飞及一致行动人顾萍、黄凯凯、黄培、秦晶晶、秦伟、顾春泉,累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公司2,649,525股股份,累计减持4.24%,合计持股数量由5,766,525股减少至3,117,000股,持股比例由9.23%减少至4.99%;即截至2023年1月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黄永飞及一致行动人顾萍、黄凯凯、黄培、秦晶晶、秦伟、顾春泉合计持股3,117,000股,持股比例4.99%博鱼体育,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保证《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本次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比例超过5%的公司股东(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2022年11月15日-2023年1月6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其2015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增持的公司股份,合计持股数量由3,620,548股减少至3,117,000股,累计减持503,548股,累计减持0.8%,持股比例由5.79%减持至4.99%。
具体为:2023年1月6日,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博通股份”、“公司”、“本公司”)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发来的书面《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黄永飞及一致行动人顾萍、黄凯凯、黄培、秦晶晶、秦伟博鱼体育、顾春泉,2022年11月15日-2023年1月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对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减持,合计持股数量由3,620,548股减少至3,117,000股,累计减持503,548股,累计减持0.8%,持股比例由5.79%减持至4.99%。鉴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已低于5%,因此,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就2022年11月15日-2023年1月6日期间的股份变动情况告知公司,并请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保证本次披露信息线、减持股份的股东名称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黄永飞,及一致行动人顾萍、黄凯凯、黄培、秦晶晶、秦伟、顾春泉;
减持方式: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减持公司股份503,5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99%,合计持股比例已低于5%。
2022年11月15日-2023年1月6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由3,620,548股减少至3,117,000股,累计减持503,548股,持股比例由5.79%减持至4.99%,累计减持0.8%,合计持股比例已低于5%。具体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2022年11月15日-2023年1月6日期间)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和比例的变动情况表:
5、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做出了声明和相关说明,主要内容如下: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至或减少其在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明确的在未来12个月增减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计划,但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若今后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信息披露义务人黄永飞及一致行动人顾萍、黄凯凯、黄培、秦晶晶、秦伟、顾春泉,于2015年7月9日-2015年9月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增持公司5,702,374股股份,持股比例9.13%,成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截至2015年10月22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累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增加至5,766,525股,持股比例9.23%。
具体详见公司于2016年1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为:)公开披露的《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第三次补充更正稿)》。
(2)2016年9月22日-2022年8月23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黄永飞及一致行动人顾萍、黄凯凯、黄培、秦晶晶、秦伟、顾春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合计持股数量由5,766,525股减少至4,244,348股,累计减持1,522,177股,持股比例由9.23%减少至6.79%,累计减持2.44%。
其中:① 2016年9月22日-2020年2月29日公司资讯,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由5,766,525股减少至4,868,222股,累计减持898,303股,持股比例由9.23%减少至7.79%,累计减持1.44%。根据当时法律法规,该减持情况未触发披露义务。② 2020年3月1日-2022年8月23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由4,868,222股减少至4,244,348股,累计减持623,874股,持股比例由7.79%减持至6.79%,累计减持1%。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为:)公开披露的《博通股份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3)2022年8月24日-2022年11月14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黄永飞及一致行动人顾萍、黄凯凯、黄培、秦晶晶、秦伟、顾春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合计持股数量由4,244,348股减少至3,620,548股,累计减持623,800股,持股比例由6.79%减持至5.79%,累计减持1%。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为:)公开披露的《博通股份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信息披露人及一致行动人2016年9月22日-2023年1月6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649,525股,持股数量由5,766,525股减少至3,117,000股,累计减持4.24%,持股比例由9.23%减持至4.99%,持股比例已低于5%。
1、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是持有公司5%股份以上的公司非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2、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披露《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公司于2023年1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为:)上予以披露《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