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2年前仿制新冠药公告牵出一桩内幕交易!有男子下“本”超1300万获利仅86万,一审获刑5年罚百万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上海三中院”)公众号于7月28日披露一起内幕交易案的一审判决结果:被告人邢某犯内幕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该案件被媒体报道时,认为涉及科创板上市药企博瑞医药(SH688166,股价21.94元,市值89.95亿元)两年前的一桩旧闻,引起关注。
上海三中院经审理查明,某生物医药公司系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2020年1月,该公司为应对新冠病毒疫情,开展抗病毒药物瑞德西韦的仿制工作,并于同年2月1日、2月11日先后完成小试批生产和中试批生产。2月11日晚,该公司发布公告宣布成功仿制开发了瑞德西韦原料药合成工艺技术和制剂技术,已经批量生产出瑞德西韦原料药。
记者比对相关公告,发现2020年2月11日晚博瑞医药曾公告称, 成功仿制开发了瑞德西韦原料药合成工艺技术和制剂技术。公司已经批量生产出瑞德西韦原料药,瑞德西韦制剂批量化生产正在进行中。 受此利好消息影响,博瑞医药股价在随后三个交易日内涨超50%。
时任博瑞医药董秘王征野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称,“肯定不会是实验室的那种样品,而是可以批量生产的”。
但后经核查,博瑞医药公告中所称“批量生产”实际为药品研发中小试、中试等批次的试验性生产,而非已完成审批并开始正式规模化、商业化生产销售瑞德西韦原料药和制剂。之后,上交所决定对博瑞医药予以监管关注,并对王征野予以通报批评。
之后,江苏证监局也向博瑞医药及王征野下发警示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021年9月,王征野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务,但仍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负责公司战略发展、投资者关系等相关工作。
上海三中院披露的一审判决结果,与博瑞医药是否相关?记者于7月30日联系了博瑞医药前任董秘王征野,他仅表示对上海三中院此次判决并不了解,未透露更多信息。
2020年4月,瑞德西韦在国内的临床试验宣告失败,相关概念也逐渐冷却,OD真人此次上海三中院的公告,却让博瑞医药仿制瑞德西韦一事重回大众视野,OD真人还牵扯出了更多此前不为人知的内幕。
据上海三中院公众号,这家生物医药公司在新冠病毒疫情期间发布抗病毒药物研制取得重大进展的信息,属于内幕信息。 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20年2月1日至2月11日。同年2月4日,该公司董事长袁某为寻求联系相关方面支持以及咨询涉案内幕信息公告事宜,将仿制瑞德西韦小试批生产成功以及即将实现扩大生产等研发进展告知为其提供信息披露合规咨询服务的某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邢某。
同年2月6日,被告人邢某实际控制的5个证券账户买入该公司股票31万余股, 交易金额1392万余元, 后于2月10日至3月6日陆续卖出, 获利86万余元。 2021年4月13日,被告人邢某被侦查人员抓获。
根据我国《证券法》相关规定,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为内幕信息;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
本案中,某生物医药公司在新冠病毒疫情期间发布抗病毒药物研制取得重大进展的信息,系内幕信息。被告人邢某在为该公司提供信息披露合规咨询服务过程中,OD真人得知上述内幕信息,并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买入股票31万余股,成交金额达1392万余元,获利达86万元,依照 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属情节特别严重, 依法应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7月28日,上海三中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邢某涉嫌犯内幕交易罪一案,以内幕交易罪判处被告人邢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
上海三中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邢某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对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交易该证券,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内幕交易罪。被告人邢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于庭前退出违法所得并预缴罚金,可以从宽处理,故作出上述判决。
针对此事,记者于7月29日多次致电博瑞医药证券事务部,但电话始终无人接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