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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电子报实时通过手机APP、网站免费阅读重大财经新闻资讯及上市公司公告2022-05-29 15:31: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上证公函【2022】0456号《关于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报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要求,本公司及相关方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就问询函中所关注问题回复如下:

  1.年报显示,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0亿,其中模具销售收入8925.21万元,模台销售收入3510.20万元。营业收入规模同比减少7.02%,主要系模台销售较上年减少28.95%。请公司补充披露:(1)模具、模台类业务具体业务模式,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模式、生产模式、销售模式,并结合行业情况说明主要经营业绩、盈利水平是否具有合理性;(2)近两年模具、模台类业务前五大客户名称及所涉关联关系、合作起始时间、销售金额及占比,前五大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及占比,并详细列示客户、供应商结构变动的原因;(3)报告期内模台类业务大幅下滑的具体原因。请年审会计师结合审计程序,审慎全面地发表意见。

  (一)模具、模台类业务具体业务模式,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模式、生产模式、销售模式,并结合行业情况说明主要经营业绩、盈利水平是否具有合理性;

  公司主要产品为预制构件(PC)模具、模台和工装货架等。模具是根据PC构件图纸进行机械设计,通过钢材加工制作成特定的结构形式使混凝土成型的一种工业产品;模台是混凝土成型过程中,为保证模具水平而使用的平台钢构产品;工装货架是用于混凝土预制构件的存放。

  鉴于不同建筑物结构差异较大,所需的预制构件产品规格不同,预制构件厂家和模具厂家多采用个性化的定制生产模式,根据客户提供的设计图纸和技术参数进行组织生产并进行相应的原材料采购。与同行业公司一样,公司也执行以销定产的个性化生产模式。公司模具主要核算飘窗模具、楼梯模具、阳台模具、梁模具和货架等产品;模台主要核算流水模台、固定模台和模台清扫机等产品。

  公司产品定价随行就市,主要结合原材料价格、人工成本等主要生产成本和利润诉求进行对外报价,老客户通常采用协商定价模式,新客户则需通过议标或招投标方式确定。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各类型材和板材,原材料市场较为透明,采购价格随行就市。

  公司原材料主要是型材和板材,由成本部负责原材料、生产辅料及增添设备的采购。在采购员进行询价、比价基础上,经采购成本经理、财务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参与合同评审后签订合同。

  公司经营部签订销售合同或订单后发起工单评审,在经营部经理、设计经理、生产经理、总经理评审通过后,生产部门制定生产计划并根据生产计划组织生产。设计部门根据工单上的产品规格标准对产品出具设计图纸,生产部门根据设计图纸进行领料生产。品质管理部负责原材料来料检验、生产过程的检验和产成品的质检。公司按订单生产,执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

  公司经营部负责销售业务,公司销售通过直销模式实现,主要通过市场化议价方式获取客户订单。经营部及时跟踪订单完成情况,通过内部流程监督合同和订单的质量、成本、交付和服务,确保满足客户需求。结算方式包括电汇和承兑两种方式。

  公司本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减少9,835,557.51元,主要原因系模台销售较上年大幅减少,影响金额为14,299,328.57元。

  公司本期模台销售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国内房地产市场调控,下游新建PC工厂相比以前年度明显减少,作为PC工厂前期固定资产投入的模台需求下降明显。2019年模台销售占公司总销售额的49.61%,是公司销售额占比最大的产品,2020年占比减少到35.28%,2021年进一步减少到26.93%。

  公司本期模具销售较上期略增,主要是公司采取了积极措施且产品价格有所上涨所致。2020年9月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开发布了由9部门联合印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在推广精益化施工部分,《若干意见》提出“大力发展钢结构建筑”“推广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等,装配式建筑是国家大力支持的朝阳行业,行业逐年稳定增长,相应的模具需求也持续提高;公司近几年模具销售一直稳中增长,模具需求上升属于行业趋势。同时,公司根据PC市场需求和公司自身特点,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来增加模具销售,2021年在竞争相对良性的广东设立生产基地、重点提升预制模具产能、坚定转型并持续提升房建市场以外的市政路桥模具产量。模具销售近几年呈稳定增长趋势,2019年模具销售金额69,750,607.77元,2020年86,745,062.81元,较2019年增长24.36%,2021年模具销售较2020年略增2.89%。

  公司2021年毛利率同比大幅下降,主要原因是主要原材料钢材采购价格上涨超过30%的情况下,受制于下游市场需求疲软、行业竞争加剧等因素,产品售价并没有相应提升。

  我国2021年钢材市场价格较2020年大幅上涨,公司2021年平均采购价格较2020年增加约1280元/吨,比2020同期增长超过30%。

  由上表可见,在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的情况下,公司产品销售价格提升较为有限。

  (二)近两年模具、模台类业务前五大客户名称及所涉关联关系、合作起始时间、销售金额及占比,前五大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及占比,并详细列示客户、供应商结构变动的原因;

  2021年模具、模台类前五大客户名称及所涉关联关系、合作起始时间、销售金额及占比如下:

  2020年模具、模台类前五大客户名称及所涉关联关系、合作起始时间、销售金额及占比如下:

  2021年度,公司对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为5,795.42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重为50.20%。以上供应商均非公司关联方,也非当年新增合作方。

  2020年度,公司对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为5,974.58万元,占营业成本10,941.43万元的比重为54.61%。以上供应商均非公司关联方,也非当年新增合作方。

  从整体上而言,公司与客户、供应商之间的合作关系较为稳定,2020年和2021年,公司前五大客户和供应商均非当期新增的合作单位。

  公司模台产品是混凝土成型过程中,为保证模具水平而使用的平台钢构产品,系可以长期配套模具使用的固定资产,主要采购方为新建或扩建的PC工厂;公司本期模台销售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国内房地产市场调控,PC工厂新建或扩建的意愿明显降低,导致模台类固定资产投资大幅减少。

  1、针对模台模具收入的确认,实施的审计程序包括:1)了解、评估并测试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2)了解建筑模台模具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评价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3)取得经营台账,抽查相关合同、签收单、对账单、销售发票、销售回款凭证等资料,并结合函证等程序验证交易的线)关注关联方销售。获取管理层提供的关联方清单,并将其与其他公开渠道获取的信息进行核对;核查关联方工商信息,关注其主营业务范围,判断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获取管理层提供的关联方交易发生额及余额明细,将其与财务记录核对;检查关联方的毛利情况和关联方单价情况(分区域分产品种类);5)执行建筑模台模具收入、成本及毛利率相关的分析程序,分析收入、成本及毛利率变化趋势的合理性;6)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收入执行抽样测试,评估建筑模台模具收入是否确认在恰当的会计期间;7)主要客户的收入金额及往来款项余额执行函证程序;8)对本期新增的主要客户进行核查程序,包括实地走访和视频访谈。

  2、针对模台模具成本的确认,实施的审计程序包括:1)了解、评估并测试与生产成本、采购与付款相关的内部控制;2)对存货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解,评价其是否符合企业适用的会计准则或制度,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贯性; 3)取得原材料采购明细,抽查相关合同、入库单、过磅单、签收单、采购发票、付款单等资料,并结合函证等程序验收交易的线)对生产成本进行分析性复核,检查各月及前后期同一产品的单位成本是否有异常波动,分别比较前后各期及本年度各个月份的生产成本项目,比较当年度及以前年度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占生产成本的比例,核对相互独立部门的数据,评估分析程序的测试结果等,以验证成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5)针对发出商品,抽查相关的订单、出库单、运输单、对账单、签收单等资料,并结合函证等程序验证交易的线)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采购、材料出库、产成品出入库执行截止性测试,评估相关成本是否确认在恰当的会计期间;7)主要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及往来款余额执行函证程序。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公司模台模具业务主要经营业绩、盈利水平的变动具备客观合理的原因,公司前五大客户和供应商均非新增客户,交易行为符合商业惯例。

  2.年报显示,2021年公司实现收入1.30亿元,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599.88万元,主要为模台模具加工和废品废料处置等,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后的营业收入金额为1.24亿元。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额2,257.6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7.32%,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1,018.12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7.81%。请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扣除收入对应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模式、主要协议条款、扣除理由及依据等;(2)结合关联方销售具体情况,说明是否具有真实业务背景,是否具有商业合理性;并结合与非关联方销售的毛利率对比,说明销售价格是否具有公允性,相关收入是否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业务办理》中营业收入扣除规则予以扣除。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一)扣除收入对应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模式、主要协议条款、扣除理由及依据等;

  经逐条对比《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 -业务办理》附件第七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二、营业收入具体扣除项”中的有关规定,根据谨慎性和一贯性原则,其他业务收入均属于与与主营业务无关的其他收入。

  (二)结合关联方销售具体情况,说明是否具有真实业务背景,是否具有商业合理性;并结合与非关联方销售的毛利率对比,说明销售价格是否具有公允性,相关收入是否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业务办理》中营业收入扣除规则予以扣除。

  公司2021年度对关联方销售的主要为模具产品,并有少量的加工费收入,关联销售占比为10.53%。

  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主要从事建筑施工和房地产开发业务,目前正积极开展建筑工业化业务,并在全国各地设立了PC工厂从事混凝土预制构件的生产经营,对于建筑模具有一定的客观需求,公司对关联方的销售均具有真实业务背景和商业合理性。

  根据谨慎性和一贯性原则,公司将加工费收入13.02万元在营业收入予以扣除。

  2021年度,关联方销售毛利率略低于非关联方销售,差异较小,定价公允。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销售的季节性因素导致。公司2021年上半年毛利率为10.07%,下半年毛利率为6.23%,而关联销售下半年占比较高,2021年上半年关联方销售金额仅400多万,占全年不足三分之一。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公司2021年度除已扣除的营业收入项目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尚未扣除的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扣除相关影响后的营业收入为12,435.41万元。

  3.年报显示,2021年公司运输费467.90万元,同比下降28.72%,大幅高于营业收入降幅7.02%;同时本期运输费用占营业成本的比例为4.09%,较去年6.06%下降2个百分点。请公司:(1)分模具、模台业务,结合客户结构、销售数量的变化,说明运输费下降幅度大幅高于营业收入下降幅度的合理性;(2)分模具、模台业务,结合单位成本构成,说明运输费用占比下降的原因。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一)分模具、模台业务,结合客户结构、销售数量的变化,说明运输费下降幅度大幅高于营业收入下降幅度的合理性

  2021年,公司运输费467.90万元,较2020年度的656.41万元同比下降28.72%,高于营业收入同比降幅的7.02%,主要原因如下:

  2021年,主要原材料钢材采购价格上涨超过30%,产品销售单价呈一定程度的上涨,2021年模具平均销售价格较2020年增加7.66%,模台平均销售价格较2020年增加6.05%,2021年销售数量14,445.02吨较2020年17,545.11吨下降17.67%。具体情况如下:

  2020年起华南PC市场增长较快,尤其是广东和海南两省,PC模具及相关产品市场需求较好。且广东区域相比江浙沪及国内其他地方,产品价格相对较高,PC模具供应尚不充分。同时,考虑到PC模具交期短、个性化程度高的特点,供应趋势也逐渐发展为近距离周边厂家供应。为抓住这一市场机遇,公司于2021年设立了广东生产基地,使得华南市场对应的运输费降低,华南区域市场占比已由2020年度的7.98%上升至2021年度的27.56%,就近供给的销售占比由2020年度的70.66%提高至83.44%。

  综上所述,公司2021年度运输费用下降幅度高于营业收入降幅主要系产品价格上涨且销量数量降低以及公司收入结构的区域性变化所致。

  2021年钢材价格较2020年大幅上涨,2021年平均采购价格较2020年增加约1280元/吨,比2020同期增长超过30%。其他人工费用和制造费用较上年略为增加,人工费用是工资的正常涨幅,制造费用主要是新增广东生产基地,需投入新的设备和场地,成本上升。原材料、人工成本、制造费用单位成本均较上期有一定程度的增加,而单位运输费用是下降的,所以运输费用的占比下降。

  备注:因产品运输主要按照吨数计价,且存在混合运输情况,公司没有对模具、模台的销售费用分别进行统计,而是按照销售数量进行分摊。

  分产品角度而言,无论是模具还是模台产品,单位产品材料成本和制造费用占比均有所上升,主要原因是原材料价格涨幅较大以及公司新建广东生产基地等固定资产投入增加所致,产销量的下降也增加了单位产品分摊的制造费用,以上因素导致单位产品运输费比重有一定的下降。

  同时,公司产品运输费用根据重量、距离等因素而定,远距离运输会产生较高的运输费用。公司2021年远距离(2021年含东北、华北、华中、西北区域,2020年除2021年所含区域外,还含华南区域)销售收入占比由2020年29.33%降至2021年16.32%。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运输费用下降幅度大幅高于营业收入下降幅度,并且在单位成本中占比下降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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